爭議:防火卷簾門兩側各0.3m(0.5m)范圍,到底是0.3m還是0.5m?
觀點1:商業場所的防火卷簾,門兩側各0.5m范圍內不得堆放物品,并應用黃色標識線劃定范圍。
本觀點依據:《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(試行)》(應急消〔2019〕314號)第二十條:防火卷簾、防火門應可正常關閉,且下方及兩側各0.5米范圍內不得放置物品,并應用黃色標識線劃定范圍。觀點2:商業場所的防火卷簾,門兩側各0.3m范圍內不得堆放物品,并應用黃色標識線劃定范圍。本文支持觀點2,原因如下:一、依據規范時效原則,應可按0.3m執行:《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(試行)》(應急消〔2019〕314號)的0.5m要求,緣自2006版的《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》(XF654-2006),在2021版的《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》(GB/T40248-2021)中,已將此要求調整為0.3m,依據規范時效原則,應可按0.3m執行。1、《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》(XF654-2006)8.3.7:防火卷簾門兩側各0.5m范圍內不得堆放物品,并應用黃色標識線劃定范圍。2、《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》(GB/T40248-2021)8.3.7 :防火卷簾門兩側各0.3m范圍內不得放置物品,并應用黃色標識線劃定范圍。二、從防火效果的角度,兩側范圍取值0.3m或0.5m,并無實質區別。考慮商場等場所的堆放物品較多,為確保防火卷簾的正常下放,有必要要求“卷簾門兩側一定范圍內不得堆放物品”。但是,從防火效果的角度,只要防火卷簾下部沒有影響防火卷簾正常使用的物品,即可保證防火卷簾的有效性,兩側范圍取值0.3m或0.5m,并無實質區別。三、過于嚴格的要求,并不利于有效管理:很明顯,0.5m較0.3m會浪費更多空間,在寸土寸金的商業區域,過于嚴格的要求,并不利于有效管理,甚至出現適得其反的效果。依據經濟合理安全可靠原則,0.3m是合適的。綜上所述,本文支持觀點2:商業場所的防火卷簾,卷簾門兩側各0.3m范圍內不得堆放物品,并應用黃色標識線劃定范圍。內容來源于網絡,如有侵權請告知刪除!